單位:
人事
承辦:
人事長
來源:
10.32.?.?
標題:
有關各級政府機關(構)學校人員出差、辦理各類會議、活動、校外教學等,應入住合法旅宿一案
網址:
無
人氣:
1925
時間:
2021-10-25 13:56:07
附件:
有
管理:
刪除
編修
一、 依桃園市政府110年10月21日府人考字第1100272523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。
二、 全臺合法旅宿相關資訊,可至交通部觀光局建置之「臺灣旅宿網」網站(https://taiwanstay.net.tw/)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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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附件1:1101021有關各級政府機關(構)學校人員出差、辦理各類會議、活動、校外教學等,應入住合法旅宿一案.pdf (大小:99K 時間:2021-10-25 13:56:0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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