單位:
人事
承辦:
人事長
來源:
10.32.?.?
標題:
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,重申公務員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,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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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
2022-07-04 07:43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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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附件1:1110622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,重申公務員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,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一案。.pdf (大小:101K 時間:2022-07-04 07:43:5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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